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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容:老龄化的加速给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在各类养老方式中,居家养老是中国当前和未来的主要养老方式,在三大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家庭养老)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居家养老是专门针对生活上有困难,需要被照顾的老年人创立的一种养老模式,老年人足不出户便可接受上门的服务[1]。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子女又多数忙于发展事业,不在身边,那么就会产生很多无人照料的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需要照顾,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显然已与现代社会的情况不相适应,养老机构又远远不够,而居家养老模式以其特殊的服务方式不但解决了家里无人照料的难题,使老人同样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同时还解决了养老机构较少,难以满足入住需求较大的难题,减轻了社会、家庭的负担,正逐步被大众青睐。当然,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全社会各界的支持。科学全面地保障老年群体的养老生活,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是探索我国养老保障发展的公共政策目标之一,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的有效政策工具:一方面,其综合调动政府、市场以及社会的积极参与,形成对养老问题的多方合力,弥补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养老无力缺憾;另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传统形式的养老保障的补充,可以更全面的保障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打破了传统经济保障观念的局限,探索养老保障从经济保障到服务保障的转变。我国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目前正处在探索阶段,发展模式和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研究内容相对较少。本文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理论和功能进行了阐述,给出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对其性质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其社会化的属性,并简述了其理论来源及构成,同时对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公平、推动政府改革、破解就业难题的作用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对加拿大、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经验和制度保障体系进行了比较研究,再结合我国本土的养老情况,取长补短,因地制宜,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措施。文章重点指出居家养老服务无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成为人民养老首要采纳的方式,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和能够基本满足老人养老需求的养老金。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条件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迥异,居家养老服务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保障贴合国情。因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分三步走: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国家层面要整合现有的养老服务规划,适时出台有关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规划要做到任务、时间明确。同时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尽早健全、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法体系;二是要完善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能够实现的关键,当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制度是低水平、广覆盖,且与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交叉,应尽早将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办法从当前的低保管理体系中独立出来,这样才能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三是明确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覆盖的范围,国家层面的文件要明确各级政府职责,避免层层说虚话套话,具体到居家养老服务,地级市要出台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有关具体措施。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理论的体系,从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公平、推动政府改革和破解就业难题的角度出发对其概念功能进行了描述;第二部分从发展模式和政策制度角度对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进行了重点剖析,指出了在这两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部从发展模式、制度体系、服务内容几方面出发,对加拿大、新加坡、香港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比较分析,对其可借鉴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最后一部分是论文的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