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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研究一直是法理学研究的前沿问题。少数民族妇女作为“少数民族”和“妇女”双重角色的统一体,这一特殊群体可能会受到双重歧视,她们的人权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其他群体,所以应当得到社会的特别关注。
婚姻家庭是我们最为熟悉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人生主题,是我们一生中不可或缺的。对许多少数民族妇女来说,婚姻家庭几乎是她们生活的全部,因此保护婚姻家庭权对少数民族妇女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婚姻家庭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是少数民族妇女其他权利的重要基础,也是少数民族妇女扩大自主权利的重要突破口。我国在《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在现实中的婚姻家庭地位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但是,目前中国现实生活中,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家庭权仍存在问题。在一些偏远落后的民族地区还有包办婚姻、抢婚等许多陈规陋习,少数民族妇女的婚姻自主权还受到限制,家庭中人身权、财产权还时常受到侵害,难以与男性相平等,另外还存在不少家庭暴力事件,严重侵害少数民族妇女的身心健康。
本文以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为基础,主要分析研究少数民族妇女这一女性特殊群体在婚姻家庭领域内权益的现状,并从法律保障机制上提出完善措施,以期对整体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提供一些建议。文章共分为三部分进行研究。第一章从婚姻家庭的概念入手,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概括了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的内容,然后从法学、社会学、民族学等的角度总结了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主要特点和重要性。第二章结合文献资料和调查问卷,对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家庭权利,包括婚姻自主权、参加社会活动自由权、人身安全权、生育选择权、共同财产决策权、继承权等现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同时,还对影响权利实现的经济、传统观念、风俗习惯或习惯法、文化教育、法律等因素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主要是提出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的对策,具体包括立法建议、执法建议、司法建议等,还简要介绍了法制教育、就业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社会辅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