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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柏拉图所作出的苏格拉底之死的哲学阐释出发,通过对它的解读,揭示了柏拉图哲学中深刻的二元——身体与灵魂对立倾向,也正是他开启了西方此种哲学传统的源头。接着通过对身体进行的哲学溯源,展示了身体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并基于揭示和掌控身体秘密在法学上所具有的意义——可以更好地实现对身体的法律保护和规制这一目的,运用法理思考配以法律实证的方法考察了法律上的身体、国家/法律对待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法律/制度建构以及身体在法律上的运作途径等一系列问题,得出相关结论。最后对身体的未来发展与命运作了相关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