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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监管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第三方网上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不断发展,呈现出一种迅猛发展的趋势。其凭借优于传统交易方式的特点,迅速占领了支付市场,它的出现有效地降低了网上电子交易的风险,为电子商务整个交易提供了安全和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提供的服务范围非常广,除了为网络交易提供支付渠道之外,还涉及到众多的费用缴纳领域,这大大的方便了民众的日常生活,拓展了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业务,同时也促进了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但是,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在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譬如,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进行套现、洗钱等金融犯罪。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比较晚,我国对于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法律监管一直比较落后,对其未形成系统化的法律监管体系。因此,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问题,例如:横向的法律监管体系尚未构建、网络套现和洗钱现象严重、网络消费者隐私权无法得到保障、市场退出机制尚未建立以及行业自律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我国关于网上支付的专项法律仅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解决第三方支付中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这两部法规中关于客户权益保护的内容十分单薄,且诸多规定大多是原则性的,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导致对于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都无法很好的解决。域外电子商务发展的较早,在对于第三方网上支付的监管方面也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其中最具典型的就是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二者在立法层面、监管体制、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定位、备付金的监管、金融犯罪的打击以及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等方面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三方网上支付监管体系,我国应该在充分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建设性的监管政策和立法建议。以期改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运作机制,更好的促进其健康、稳步、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