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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设专章对附带民事诉讼问题作了规定,确立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我国传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是先刑事后民事,民事附随于刑事,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效率优先。但这是“公权优先于私权”、“重刑轻民”传统思想的体现。实际上,在具体的实践实施过程中,则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与矛盾,特别是立法模式上的不足,在程序上的问题尤其严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司法理念的不断加强,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也带动整个理论界对于是否废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大讨论,特别是近几年有关废止的呼声越来越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立的理想目标:一是要使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体化地予以解决,从而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二是要加强对刑事被害人合法民事权益的保护,使被害人受损的权利得到及时补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存在着程序上的问题和执行中的差异,既侵害了被告人的权益,又未能给被害人以公正的赔偿。特别是在在刑事追究迟迟不能启动的情况下,私权也无法寻求有效的救济,被害人的刑事追究与民事赔偿的要求均无法实现。因此,当前修改和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已成为迫切的要求,虽然本次刑诉法的修改没有对这一部分进行了一定的完善,但仍然十分模糊,仍然可以期望经过我国以后的司法解释等来进行完善,努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建设和谐社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没有设立,因此国外研究的比较少,著作论文也比较少,而在我国的学术著作中,基本上涵盖了这一制度的所有问题与矛盾。本论文从此制度的运行程序上即立法模式上来加以研究,详细阐述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立法模式的概况,在我国的基本内容及发展状况,通过分析其中的不足,提出了修改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必要性。然而我国目前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还是很不完善,因此,通过分析原因对此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一部分:当前世界的立法模式概述,这一部分主要讲述两大诉讼的基本概念及发展的渊源及两大法系的两种立法体例的优缺点,为下文我国的制度提供比较分析。第二部分:主要写我国的这一制度立法模式的历史沿革及相关规定、我国在规定此制度时的价值取向。重点是此制度在当今社会的现状及不足,以此引出下文的改革措施。第三部分:通过对现在的改革措施的主流观点的比较谈谈自己的一些建议及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