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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与自由、民主、正义一样是理解西方政治的核心概念,但是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政治思想家那里有着不一样的内涵和外延,因此,梳理西方财产概念的历史是一项重大又艰巨的任务。从西方历史的宏大叙事来看,财产的概念与政治的逻辑都存在一个古今之变,且两者具有很强的内在契合性,从财产到财富的转型是理解政治逻辑转变的突破口。约翰·洛克是现代财产概念和现代政治逻辑的滥觞者,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梳理洛克的财产理论和权利理论,指出洛克的财产理论在哪些方面展现了财产概念的转型,并在此基础上探寻财产概念与政治逻辑之间的契合点,揭橥西方政治逻辑的古今之变。洛克的财产理论是其权利和政治理论大厦的基石,而自然状态是洛克整个理论的逻辑起点。自然状态下的个人不仅享有自我保存的权利,还负有保全他者和全人类的宗教和道德义务,因为洛克是一个具有神学背景的新教徒。自然状态下的个人是上帝的作品,他们之间是平等、自由、不从属的关系,且全体人类对低等世界享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而不是某个人单独拥有世界的统治权。洛克通过私人性的劳动证成了私有财产的起源,同时还证成了私有财产是一种先于政治社会而存在的自然权利,人们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是为了更好地占有和保存个人财产,而且,不论是政治权力、政府还是国家都以保护人们的财产权为鹄的。洛克的财产权不仅包括有形物品等狭义上的财产,而且还包括人的自由权、生命权等与人权密切相关的诸多“自然权利”。基于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洛克建构了种种规制权力力量和范围的制度设计,如有限政府、分权理论、法治等,并证成了人们具有暴力推翻或和平解散无效政府的权利,这些制度安排奠定了自由主义权利理论的基础。与此同时,洛克的财产理论也体现了财产概念从财产到财富的深刻转型,主要包括财产的内容方面,从不动产到动产、从持久性到过程性、从世界性到私人性;财产的价值方面,从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从生存动机到逐利动机、从有限度占有到无限度占有;财产的地位方面,从通向公共领域的手段到政治生活的目的。伴随着财产概念的转型,家庭性的经济活动从私人领域中解放出来,上升到公共领域,成为集体关心的事情,于是原本嵌入社会关系之中的经济活动从社会中脱嵌出来,并成为整个世界的中心。经济与社会关系的翻转,改变了公民生活与个人的意义,公民理想从政治人变成了经济人。政治人积极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并在公共空间中显现自身的诸多德性,这是一种“德性至上”的政治逻辑;而经济人则远离政治同时还将政治当成一种生意,其参与政治生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诸多权利:生命、自由和财产,这是一种“权利至上”的政治逻辑。于是,西方的政治逻辑发生了古今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