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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于2015年启动10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十三五”的15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至今,示范村近期建设已结束,对示范村建设规划实施效果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评价十分必要。我国系统全面的村庄建设规划起步晚,村庄建设规划评价研究基本空缺。故而,本文试图以甘南州临潭县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作为研究对象,开展村庄建设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研究。基于规划实施评价理论范式的系统梳理,研究其构建逻辑;基于规划实施评价方法体系的分类归纳,研究其适用范围;从村庄特征、规划环境、工作流程、规划逻辑与利益主体五个方面,总结示范村建设规划特征。依托以上研究结论,从评价主体、评价目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四个方面界定示范村建设规划实施评价理论范式,借鉴综合评价方法框架,构建包括执行评价、实效评价和社会评价三个领域的评价方法体系。对临潭县敏家咀村和红堡子村开展示范村建设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实证研究。敏家咀村人居层面成效最好,正面效用与积极影响最多,环境层面次之;产业层面零落实,但其他层面的建设为其带来一定正面影响;文化层面因执行偏差造成较大负面效应。红堡子村文化、环境和人居层面整体执行情况相仿;介于近期计划的项目数量,人居层面的正面效用与积极影响最多,环境层面次之,文化层面仍与规划目标有较大差距,产业层面因政府的消极态度产生一定负面社会影响。从规划环境、规划编制、规划实施、与利益主体四个层面对两个村庄实施成效中的共性与差异性问题进行剖析,归纳出造成效偏差的关键因素,并据此从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组织三方面提出相应意见,以帮助临潭县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运作进入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