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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是“罪己诏”形成与盛行的时期,两汉在400多年的历史中,共发布了80份“罪己诏”,其中有45份“罪己诏”是因为灾异而下达的,其他的“罪己诏”也包含了丰富的灾异思想,作为一种特定主题内容的研究文本,“罪己诏”有极大的研究价值。本文以人类学为解释路径,以“罪己诏”为第一手资料,在对“罪己诏”中的灾异思想进行解释的基础上做“解释的理解”。本文主要分六个部分对主题进行论述。第一个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选题缘由,研究综述以及研究思路与方法,通过这部分的分析明确了“罪己诏”作为一种研究灾异的文本的巨大研究空间,而阐释人类学、大小传统、原始思维等理论与方法作为人类学民族学文化阐释的核心理论,为汉文化这种与我们截然不同的“异文化”提供了文化研究的分析框架;第二个部分首先对汉代人的灾异观进行了定义,认为在汉代人眼里灾异事件和现象是违背自然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和现象,具有对人事的预警功能,它具有危害性,这个危害性包括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又对大传统中的高层文化以及小传统的灾异思想进行了归纳,为“罪己诏”中的灾异解释提供了背景;第三个部分主要介绍了汉代“罪己诏”发布的情况,包括“罪己诏”的定义、数量、类型、内容、发布原因等,对材料的了然于心是本文研究的基础;第四个部分对“罪己诏”中的灾异思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释了“罪己诏”中的灾异概念、灾异解释、灾异应对措施以及其体现的特点,得出了汉代人眼中灾异运行的图式是人事作用于“天”导致灾异发生,这个“天”包含了自然与宗教两层含义;第五个部分根据前文对“罪己诏”中的灾异思想的解释,进行“解释的理解”。运用原始思维理论,从汉代人的思维方式和宗教信仰的角度,认为在汉人的思维世界中世界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神灵、鬼怪,人类就是处在这样一个整体之中,这个整体本身是极具秩序性的,违背了这个整体的秩序灾异就会发生。除此之外,大小传统之间的文化博弈以及与今日截然不同的社会背景也是汉代人之所以将灾异与人事联系起来的原因;第六个部分则是小结。本文从人类学的视角出发,把汉代灾异思想作为一种“异文化”来看待,承认汉代人也具有和我们一样的心性和心智,之所以作为汉代文化代表的统治阶级文化呈现出人事作用于“天”导致灾异发生的灾异图式,这是由汉代人的思维方式、大小传统的文化博弈以及深刻的社会背景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