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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过30年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环境面貌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化的物质空间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随着人口和城市规模的不断膨胀,加之资源的短缺与恶化,“空间”这个抽象的东西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广泛地重视并激烈地争夺着。其社会属性的复杂化对城市规划这门以“空间”为研究对象的专业学科提出了新课题。原先以空间物质属性为目标技术主导方法在现实复杂的利益调控问题面前总显得力不从心,无序开发控制不住,同时不断的被动修改以应对开发需求。因此将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一项公共政策加强控制力度与可实施性的观念成为共识。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是规划体系中的技术主体部分,也是指导开发建设实施操作的主要依据,它的政策化程度直接影响到规划部门对空间开发的作用效果。同时它也是政策化较困难的部分,因为它与城市规划中的法规条例、技术标准等不同,并不是天生以政策形式出现的,从技术理性到政策合理还需要进行各方面的调整。
本文从城市规划和空间政策的内涵入手,着重理清规划中技术与政策的关系,指出两者之间并非相互抵触而是相互依存与促进的关系。然后将研究目标集中于规划编制体系上,回顾并评价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发展历程,经分析总结得出:其在几十年里不断完善与变化中正呈现出适应政策需求的特征,这也是在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下未来的发展趋势。最后通过对空间政策性的几个基本特征要求与我国规划编制体系现状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作为技术与作为政策的差异,提出规划编制体系在自身原有框架下应融合政策特性的要求。主要有两条路线:一是面向政府,与政府的发展政策相衔接并纳入到规划控制的内容当中。二是面向实施,首先总体层面需要明确空间意图,并能落实到具体物质空间上尤其是对抽象的空间概念,以指导下层次规划的控制标准制定;其次开发控制层面应以“公平”为基本原则制定通则式的管理政策,以提升普适性,而不是大包大揽盲目制度化;最后在实施层面应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多样化的相应的配套政策,增加控制通则面对微观利益调控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