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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人才管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需要加强教师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学校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着学校教育的共性,又有着学科的特殊性。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情况不容乐观,国家在重视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基础上,也逐渐加强了对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管理。近几年来,国家部分地区试行教师退出机制的过程中,由于中小学教师退出时的执行困难、中小学教师管理主体不清晰、中小学教师退出标准不明确、中小学教师退出方式过于简单等问题。在中小学教师退出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中小学教师退出困难、退出不公平、退出后无保障等现象。本研究针对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机制进行研究,使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制度既能满足于国家宏观上教师退出机制标准,又能符合河南省区域性教师退出机制的本土特色,从区域上推进我国整个教师退出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以改善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现状,实现2020年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的目标和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的目标。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对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机制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大众对于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机制的认识不足。(2)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没有明确建立起来。(3)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的招聘录用制度不尽合理。(4)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完善。(5)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管理缺乏良好的保障体系机制。(6)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管理缺乏全面的监督机制。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教师退出机制以及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实行教师退出机制以来所积累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小学体育教师特点以及河南省区域文化特点,对河南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机制的宣传,建立良好的大众思想基础。(2)建立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标准。(3)完善中小学体育教师招聘录用制度。(4)完善中小学体育教师考核评价体系。(5)完善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保障机制。(6)建立中小学体育教师退出管理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