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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旧城更新力度的加大,政府部分功能向市场的让位,相关规划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愈加复杂,旧城更新中规划管理工作成为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和谐社会”的提出,则对我国当前的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不少学者就“和谐规划”进行了相关研究,但更多局限于理论上的探讨,缺乏实践应用的实证研究。对于旧城更新的研究,则主要面向旧城更新实施过程的问题本身,对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保护予以高度重视,而忽视了旧城区原住民的利益,忽视了旧城更新外部管理的研究。 和谐包括社会的和谐,自然的和谐,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城市规划包括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本文在初步探讨城市规划创新的基础上,高度关注旧城和谐更新规划管理对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并重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 本文结合实例分析了我国城市旧城更新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公众参与不足、缺乏预评估机制、缺乏利益调节机制和规划决策不透明等方面。按照和谐观的理念,结合公众参与升级转型的要求,当前旧城更新的规划管理应进行与时俱进的转型。 本论文较为详尽地分析了重庆市渝北区“金港国际”旧城更新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论述了和谐观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坚持规划的强制性指标要求;尊重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规划是不同利益集团合法协调的结果;土地潜在价值的和谐分配,确保原住居民利益;合理的拆迁安置方式,最大限度维护被拆迁者的利益;拆迁与整治相结合,保护社会已有投资,节约社会发展成本。 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在和谐观指导下实施旧城更新规划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一些看法和思路。一是转变规划管理理念,包括“自上而下”的规划管理模式向“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模式转型,由单方面尊重公权向平等尊重保护私权转型,静态规划向动态规划、趋势规划的转型;二是完善和加强旧城更新规划管理中行为主体之间利益的调节机制,即利益引导、约束、调节、表达机制;三是推动旧城更新规划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引入社区规划师机制,完善旧城更新市场调控机制,充分利用社区自治机制,完善现代规划管理实施机制;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公众参与,促进旧城更新规划管理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