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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告罪,是刑法明文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侵犯公民个人的轻微法益。它是依据追诉形式对犯罪所作的一个基本分类,具有重要的立法价值,体现刑法的自由、谦抑、效益。我国学者对于亲告罪的研究,相对于其他国家,表现出缺乏系统性的特征,局限于比较借鉴方面的探讨。对亲告罪进行系统性的探讨,对于完善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从我国亲告罪的立法内涵出发,结合实践,对我国亲告罪在实践中的困境及引发因素进行论述,提出完善我国亲告罪的途径,以期对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第一部分,阐述亲告罪的概念特征,产生渊源,并结合国内外现状,对比不同国家,不同法系中亲告罪的相关规定,从理法学角度分析我国亲告罪的立法内涵和司法困境形成的必然性。第二部分,结合实践,指出我国亲告罪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亲告罪刑事损害赔偿规定不合理;亲告罪自首认定操作困难;亲告罪程序启动瑕疵;未规定诉讼时效。第三部分,剖析我国亲告罪实践困境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立法不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关注度不高,指出我国亲告罪立法有待完善。第四部分,针对我国亲告罪在实践中的困境,提出完善途径:扩大亲告罪损害赔偿范围;增加亲告罪自首的立法;完善亲告罪追诉途径,保障诉权;增设亲告罪告诉时效;扩大亲告罪立法范围;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在弥补现行亲告罪制度存在的不足的同时,为亲告罪制度创设更加灵活的解决机制,实现亲告罪的立法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