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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龄化日益严峻及“未富先老”的背景下,经过历届政府与社会工作者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长时间存在一支独大的发展情况,我国居民退休后社会保障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而“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和“第三支柱”的个人补充养老金存在严重的不足,随着我国老龄化现象持续加剧,第一支柱所面临的支出压力变得越来越沉重,而且第一支柱是由政府财政进行兜底,仅仅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引起退休后养老金替代率变化不大。第二支柱的企业/职业年金也出现很大的问题,例如覆盖面有限、发展不平衡等,第一、第二支柱目前不能有效地缓解日益严峻的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压力。此外,由于商业养老保险缺乏相应的优惠政策,以至于商业养老保险购买积极性不高,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比较缓慢,因此加快发展第三支柱成为国家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正在我国上海等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试点地区采用的税收优惠模式也改变了我国目前的征税方式。本研究首先介绍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理论基础,然后分析了我国目前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现状及税收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找出了目前我国实施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政策所面临的问题。其次通过研究国外一些成功的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与借鉴,为后续完善我国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政策进行铺垫,并对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几种税收优惠模式,找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优惠模式—EET模式,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对数效用函数模型和在合理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数值模拟,定量地得出了税收递延政策对我国居民效用水平、政府的福利水平、保险业的福利水平的影响,最后,结合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提出完善我国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根据以上的研究思路,本文各章节的具体内容概述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地进行税收递延试点工作,但是从目前税收递延试点情况来看,实际交易情况远远低于预期,因此研究目前税收递延试点地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将对税收试点顺利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此外,明确投保人、政府、保险行业的福利水平,能够为税收递延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从定量的角度为我国正在进行的税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供有效地指引。然后,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对文献进行了简要评述,最后论述了研究的方法和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了本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二章是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理论基础部分。本章节先是对税收递延、效用和福利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然后介绍了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福利及效用的可度量性及可比较性,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图形将价格效应进行分解,研究个税递延政策对商业养老保险效应的影响。此外,介绍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公平性理论,最后介绍了莫迪里安尼提出的生命周期理论,并将相应的理论与本研究的个人效用计算相结合进行论述。通过上述理论介绍,为本文的后面章节提供了相应的理论支撑,为后续福利计算起到了指引作用。第三章是对我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部分。本章首先介绍了试点的背景,然后介绍了天津养老保险的试点情况,并对试点最终被叫停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得到相应启发。接下来介绍了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基本情况,并对目前试点出现的实际政策效果远低于预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出了其存在的问题,为后面制度完善章节做出了铺垫。第四章是对国外代表性国家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成功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及对比分析的部分。本章选取美国、德国、日本税收优惠政策取得较大成功的国家,并对美国个人退休账户IRA,德国的里斯特及日本的个人年金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介绍,总结其成功经验。最后,将我国与国外的税收优惠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借鉴国外普遍采用的税收组合,结合具体的例子,探讨最优的税收组合。为下一章节由于税收优惠模式的转变进行相应的福利分析做出了铺垫,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第五章是对我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福利效应进行分析的部分。在上一章税收模式选择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对数效用函数模型并进行数值模拟,定量地得出了税收模式转变对我国居民效用水平、政府的福利水平、保险业的福利水平的影响。其中,在对居民进行效用水平分析的过程中对税收递延账户增加的退休金进行合理拆分,对增加的效用进行追本溯源,找出效用增加具体是由那些因素引起的,并得出这些因素的所占的权重。在对政府福利水平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通过对政府福利数值模拟和敏感性测试,总结出了TEE模式转变为EET模式对政府产生的福利变化不是绝对的,有可能为正,也有可能为负,但是在现有的假设下,从长期来看,税收递延政策地实施具有很大的概率将提升政府的福利水平。在对保险业福利水平进行分析的过程中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对个税递延政策引起保险业的福利变化进行分析,分析结果显示,保险业将成为此项政策的最大获益者。最后得出了本章的研究结论,第一,EET是最佳的税收优惠模式;第二,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很大可能会实现“三赢”。第六章提出了完善我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在目前我国任期制的条件下,应从长远的角度思考问题,制定与实施老龄化背景下社会保障体系的长期发展战略,实现立法先行;第二,保险公司应该发挥其天然优势,不断地扩大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商品供给,提升产品种类,实现各类保险产品的全面布局,在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也不断地实现自身的繁荣;第三,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本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账户,并探索与企业年金的有效结合;第四,针对目前税收试点实际实施效果远低于预期,税收优惠政策遇冷的现状,建议提升税收优惠额度,并改变以往的思维定势,采取差异化补贴的方式,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案。第五,加强投资管理,效仿社会保障基金的成功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多元化投资,提高投资收益率。第六,建立完善的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监管体制,具体包括:成立一个独立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监管机构;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管理系统和出单平台;建立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对数效用函数模型,应用数值模拟定量地得出了税收递延政策对我国居民效用水平、政府的福利水平、保险业的福利效应水平的影响;第二,对税收递延账户增加的退休金进行合理拆分,对增加的效用进行追本溯源,找出效用增加具体是由那些因素引起的,并得出这些因素的所占的权重;第三,提出扩大税收优惠额度,采用税收优惠+直接补贴和中央补贴+地方补贴的激励方案;第四,提出了将税收递延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结果的好坏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一个指标地建议,第五,提出了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账户,并探索与企业年金有效结合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