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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报告旨在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分析。本报告从解决民营企业对所需资金的“可得性”角度,在我国现行金融制度供给和金融体制约束条件下,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缓慢之不足,无论是银行贷款融资,还是发行债券融资和股票上市,都难以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信托制度作为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设计,可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实现形式。信托私募融资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直接融资,通过适当的融资结构设计和制度安排,能够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最小化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从而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有效的实现途径。
本文从信托制度供给与创新的角度,以成都L房地产股权信托投资为实例,详细解读信托私募融资的实现方式、结构设计及风险控制,从而进一步了解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民营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担当的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的双重角色。之后,本文将从案例本身以及信托产业的发展现实出发,指出我国现行信托制度和信托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完善信托融资制度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