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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翻译传统源远流长,过去的翻译研究,多以语言分析和文本对照为主要任务,很少涉及到翻译活动如何在主体文化里运作的问题。在这样的研究范畴之内,从事研究的人很难脱离“原文”观念的限制,也因此绝少触及翻译活动所能产生的庞大文化力量,以及翻译活动和主体文化之间的互相作用。但翻译是否能造成文化影响,又或是造成怎么样的影响,其实并不在于语言转换的过程,而完全视乎其主体文化如何制约,如何接受这个过程的产物。 在我国近代史上,为了改变腐朽的封建统治和列强入侵所造成的积贫积弱的落后局面,先进的中国人曾多次掀起“向西方学习”的热潮,以救亡图存,变法维新,振兴中华。在这一过程中,许多介绍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法律思想的著作以翻译的形式引进中国,并产生巨大影响。但是,中西传统法律文化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路向态度”而不简单是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面对如此特殊的主体文化背景和如此巨大的中西文化差异,这些政治、法律著作的译入是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的,起到了什么作用,达到了什么目的,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异?这是本文所关注的问题。 本文根据Even-Zohar的多元系统理论,从翻译文化史的角度出发,以严译《法意》为分析案例,结合当时的社会文化状况,探讨了晚清政治、法律著作的翻译模式及结果。认为,在这类著作的译介过程中,中国本土文化对翻译作品的选择,译者的翻译策略,读者的理解和反应,以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受的影响,都显示了巨大的制约作用。 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大章: 第一章说明语官与文化的关系,着重对汉语中的“法”和英语中的“law”两个词的文化涵义进行阐释与比较。第二、三章分别概述中国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改革和晚清翻译活动的基本’阶况。第四章根据Even.zohard的理论分析多元文化系统中各因素的相互作用及其对翻译活动的重大影响。第五章为本文重点,主要从选材、译者、赞助人、读者、社会文化系统、翻译策略大个方面探讨晚清政治法律著作的汉译棋式。第大章分析在这种模式下翻译活动所产生的结果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