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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伴随社会进程始终,必须利用各种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进程反映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关乎一个国家的荣辱兴衰和未来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和组成部分。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使全民道德素质得以提升。政府是执行国家权力、统治并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执行机关。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和。狭义的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本文采用狭义的政府概念。政府是维护国家安全、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国民生产能力的特殊机构。政府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职能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已经扩大到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领域,政府职能道德化是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经颁布,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理论体系正在形成,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正在逐步深入人心,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从政府责任的视域针对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定的对策。本文围绕政府责任视域下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主题,共分四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首先阐释“政府责任”及其相关概念,再阐明“公民道德”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概念。其次,阐释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与“以德治国”方略、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理论关系。第二部分:主要阐释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与政府责任之间的内在关系。政府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推动者,政府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的制定者,政府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秩序的构建者,政府是自身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者。第三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首先肯定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体系正在形成,社会整体道德素质明显伴随时代发展进步而不断提升。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存在的政府责任问题亟待解决,政府对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理论有待完善,政府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道德实践能力较弱,政府公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存在一定偏差,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环境和实践环境建设进程缓慢。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的成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部原因是部分政府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和政府道德规范供给不足,外部原因则是道德建设方式缺乏社会广泛认同和局部道德领域无序。第四部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包括理论建设和实践建设两个层面。从理论与实践的层面去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政府责任问题解决的路径,是研究本篇论文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应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理论建设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实践建设两个层面出发,进一步优化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环境,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府自身的道德实践能力,从而有效地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建设有机结合,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