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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问题是二十一世纪我们人类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三大问题之一。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是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的重要调节器,也是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风雨的故乡,五洲的通道。今天,由于地球人口剧增,陆地资源被大规模开发利用而日趋短缺,海洋已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地球上的最后空间。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开发海洋与利用海洋活动的增多,海洋环境的压力日益严重,保护海洋环境已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沿海国家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解决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仅靠个别国家的单项法规和条约是不够的,还需要各国的合作,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海洋环境救助法律机制。 现有的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中所涉及的对环境的保护远远达不到海上环境救助的要求。而海上环境的救助,继而后来的污染清除,在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应该提到更高的位置,而独立成篇。 目前,系统地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和国际合作的成果很少,本文的研究内容涉及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海洋学、海洋政策学和海洋管理学,主要采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归纳概括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和比较研究的方法试图填补这方面的不足,不但有理论的分析、比较、概括,还研究了国际、国内的实践。通过分析国内外海上环境保护的立法与现状,与对建立海上环境救助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分析,目的在于提出“海上环境救助”这一概念,明确海上环境救助法律制度建立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