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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对于一些企业而言,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情。在上市的过程中,能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组织架构,甚至改头换面,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有利于科学化管理;上市之后,企业的价值在市场中可能迅速提升,获得持续融资的能力,能获取大量低成本资金,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严苛的上市条件不是轻易能达到的,但是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和监管的滞后性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它们通过财务舞弊将自己包装成优质企业企图糊弄监管机构,糊弄成功的企业获得上市资格,继而去祸害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也搅乱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秩序。因此,总结出企业在IPO过程中使用了哪些舞弊手段,分析出这些舞弊企业具有什么样的财务特征和非财务特征,帮助投资者有效辨别企业是否进行了财务舞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了在2011年-2017年间因在IPO过程中进行财务舞弊而受到证监会(局)处罚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主要使用统计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分析了这些企业的财务舞弊手段和具有的特征,得到以下结论:(1)财务舞弊企业主要的舞弊手段是调节收入(合谋虚构交易、单方虚构交易、虚增交易额、提前/推迟确认收入)、不完整披露(瞒关联方/关联交易、隐瞒其他信息)、虚假披露(虚假的股东、虚假的募集资金情况、其他虚假信息)、调节费用(少计费用、推迟确认费用)、调节成本(虚减成本、推迟确认成本)、调节应收类账户(虚假冲减、调节账龄)、调节固定资产(虚假项目、利息不当资产化)和调节货币资金(伪造银行单据)。(2)财务特征方面,与非财务舞弊企业相比,财务舞弊企业的盈利能力(销售净利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营运资本占总资产比率、存货占总资产比率、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率较高,而存货周转率较低。此外,根据建立的财务数据舞弊识别模型,发现净资产收益率、营运资本占总资产比率、存货占总资产比率、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率和现金流成本率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非财务特征方面,财务舞弊企业的股权集中度(前5)较高;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与企业是否进行财务舞弊无关;不知名的中介机构容易与企业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