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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店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在相关的网络购物平台上申请注册的进行商品买卖或者提供一定服务的网络店铺。在经营者耗费资金、时间和精力诚信经营得到消费者认可后,个人网店就具有了无形的商业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成为法律交易的对象。但由于现行法律并未明确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导致其权利归属和变动规则无法明确,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也存在争议,导致网店变动相关纠纷频发且判决极不统一。本文在对司法实践中的判例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权利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对个人网店的法律定位和权属变动规则进行了讨论。文章除引言外,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司法实践中有关个人网店纠纷典型案例争议焦点以及判决理由的总结分析,归纳出个人网店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一是个人网店在现行民事权利体系下的法律定位仍然不明确,其权利体系归属和主体归属尚存争议,导致个人网店权属变动合同的效力尚无明确定论;二是调整个人网店权属变动的规则仍不明晰,进而无法确定个人网店权属发生变动的公示方式以及其中的善意取得问题;第二部分通过分析个人网店的法律特征,探讨了个人网店在我国现行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定位。首先,明确个人网店属于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其次,对学术理论界关于个人网店等网络虚拟产法律属性之争及其局限性进行了讨论,论述了在现行的民事权利体系之下,个人网店非债权客体、物权客体以及新型财产权客体;最后,从个人网店的本质特征着手,确定了网店经营者基于其自身的投入与付出而对个人网店享有一种类似于物权但权能相对较弱的财产权利,个人网店的空间依附性并不能改变个人网店权利归属于经营者的特性;第三部分在明确了个人网店法律属性之后,讨论了个人网店的权属变动规则。首先,论述了个人网店权属变动的实质应类似于行使物权中的处分权能,进而确定了个人网店权属变动规则可以参照适用物权变动规则。其次讨论了个人网店在遗产继承、夫妻财产分割以及转让三种情形下的权属变动方式,并重点研究了个人网店转让情形下的变动规则。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协议中禁止转让条款因排除了网店店主的主要权利而无效,个人网店转让合同在未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时应为有效。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个人网店权属发生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网店账号的转移和密码的修改,但是此种公示方式在特殊情形下应发生转变。最后论述了个人网店可以善意取得,并且被盗的网店账号和密码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并由第三人享有该网店的经营权;第四部分对前文进行总结,在现行的法律体系框架之下,无需对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进行准确的定位,完全可以运用功能类比的方法参照适用物权变动规则调整个人网店的权属变动。最后,提出了对个人网店权属变动规则的未来展望,希望通过更丰富的司法判决积累和更细致的后果检视后,能够从立法上完善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权利归属以及权属变动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