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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起,上海率先在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从而拉开了我国“营改增”的序幕。作为近年来我国财税领域最为重要的改革之一,“营改增”对行业税负、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各个方面有着重要影响,相关税制的变化也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息息相关。与此同时,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上下游行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未来一段时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纳入增值税试点范围将是大概率事件。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改增”税负效应为着眼点,探讨建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来营改增应当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并研究“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 本文具体分析建筑业和房地产营改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应当尽快将两大行业纳入营改增的范畴,以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优化税制机构,完善全行业抵扣链条。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2011至2013三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通过比较等税负率和净利润、总税负以及流转税税负变化量,建议建筑业应当首先采取8%的过渡税率,待平稳过渡后,实行11%的增值税正常税率;同时,房地产业应当采用11%的增值税税率。 利用上述模拟测算结果,本文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实证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营改增”总体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绩效水平;“营改增”可抵扣进项成本占比与企业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抵扣率越高,抵扣越充分,提高企业财务绩效水平的幅度越大。其中,企业生产成本的抵扣效应与企业财务绩效呈正相关关系;而固定资产的抵扣效应却与企业财务绩效不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