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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应有之义,也是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和作为中间投入增加企业附加值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同其他金砖国家、相同人均GDP和相似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仍然是偏低的。在我国收入初次分配结构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是不断下降的,政府收入分配比例不断上升。此外,我国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值在不断扩大。在以支出法核算出的GDP结构演变中,相对于其他国家,投资和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推动作用不断提升,而消费对经济的驱动作用在不断下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低消费率和服务业发展滞后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笔者认为收入分配主要影响不同分配群体的消费行为,进而影响服务业的增长,且收入分配的变化影响的不是服务业产值的增加或是减少,而是服务业的增速。因此,本文以消费支出作为收入分配影响服务业增长的传导因素,从政府与居民收入分配、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两个维度,探讨收入分配与服务业增长的关系。在政府与居民收入分配中,政府收入分配比例的上升对居民消费具有挤出效应,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又有挤出和互补双重效应,实证研究得出综合效应为负,即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上升会抑制服务业比重的提升。在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配中,当前,农村居民对服务的边际消费倾向和收入需求弹性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从收入分配的流量上来说,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比重会促进服务业增长。但经实证研究得出城乡居民收入比与服务业比重呈正向关系,这主要是由于收入比是用城镇和农村的人均收入计算的,而城镇和农村内部本身也有着较大收入差距。此外,城镇居民相对农村居民有着更多如住房和教育等隐形收入。我国二元结构特征、户籍制度及服务业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性,决定着城市服务业发展较发达,而农村服务业缺乏供给,抑制了农村居民对服务的有效需求。收入分配差距变化引起的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和收入需求弹性变化,以及收入分配差距本身决定着服务业的增速。通过收入比和MPC变化的动态模型,得出了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先上升后下降,但服务业增速的一阶导为负,即增速的上升速度是不断下降的,而在这一阶段如果使收入差距缩小,则服务业增速先下降后上升,上升的增速一阶导为正,即增速上升速度是不断提升的。并提出通过调整税制结构,适当减少政府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增加居民收入分配份额。增加政府对于公共服务支出和转移支付的比重,降低行政管理费支出。渐进式的打破户籍限制,加大农村的服务业供给,缩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但是,本文也存在一些不足,在测算收入弹性时,未把价格因素考虑在内,这可能导致结果存在偏差。在论述收入分配与服务业增长的关键环节中,把消费支出作为收入分配影响服务业增长的唯一传导因素。以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比作为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进一步研究中,笔者将弥补这几点不足,对研究做补充和拓展,期望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