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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是转型期中国所选择并正处于建构过程中的政府模式。古希腊法治思想、儒家思想、宪政理念、马克思主义法治学说以及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等是我国建构法治政府的重要理论基石。我国建构法治政府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实现等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法治政府从理论到实践在中国已经历了理论准备期、目标确立期和模式转型期。通过对我国法治政府建构历程的回顾与反思,将我国建构法治政府的实质归结为利益的均衡配置、权利与权力的平衡以及公民与政府的和谐等三个方面。可以说,这不仅是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