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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意见》强调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到2010年,要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截至2007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全国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有7.3亿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阶段,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提出了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重大任务,也为全面推进新农合提出新要求。目前,新农合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要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更好的适应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仍面临艰巨的挑战,需要不断的巩固、完善和发展。旨在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为广大农民所接受和认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顺利的全面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否满足广大农民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中,本文选择从农民的需求入手,通过对以往实际调查资料的总结和自己的实践调查,分析农民需求与政府制度设计的差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建议。本文认为:1.广大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求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享有,第二个层次是享有一定水平的医疗保障制度,而满足第二层次的需求则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真正目标。2.于2003年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制度具体实施的很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农民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差距和矛盾。3.影响新农合制度下农民需求的各方面因素包括:农户自身因素、政府层面的因素以及新农合运行机制的因素。4.下一步的改革应是政府主导与农民需求导向相结合,即政府在进行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从农民的需求出发,以农民需求为导向来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是导论;第二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及主要问题:梳理了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总结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几年取得的成效;揭示了制度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第三章主要分析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农民的需求。在这一章,通过对农民的需求进行两个层次的界定,分析了农民需求的主要特点;通过对以往研究资料的总结,特别是自己对于陕西省泾阳县201户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需求满足度的调查,总结了我国现阶段农民需求满足程度的现状。第四章从农户层面、政府层面和运行机制层面这三个方面分析了影响农民需求满足度的因素;最后一章结合本文的分析,从农民医疗保障需求满足的角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试图从制度需求的角度分析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考察影响新农合实施效果的各种因素,从而为下一步的农村医疗制度改革提供一点思路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