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shiguo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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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消费者遭受产品和服务欺诈、侵害的群体性事件频发,消费者在和经营者的对峙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目前我国消费者群体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是代表人诉讼制度,但是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实践运作中面临着困境,而且也没有其他相对应的诉讼机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可以说,现有的规则体系并不能很好的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因此构建我国切实可行的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国内外许多学者多从宏观层面上论述美国的集团诉讼和德国的团体诉讼,而有关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研究成果并不是很多,因此笔者尝试在分析国内外学者相关论题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认识,对该论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并尝试提出具体可行的研究方案,以期对我国立法和实践有所裨益。
  正是基于以上意义,才将此选题作为自己的硕士论文选题,这也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本文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研究消费者群体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消费者在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的四种非诉讼解决机制(和解、调解、申诉、仲裁)以及它们在实践中存在的各种缺陷,接着引出诉讼解决机制在解决消费者群体纠纷方面的优势并得出结论:有必要对我国诉讼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改进,以达到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第二部分对我国解决消费者群体纠纷的代表人诉讼的立法缺陷进行论述并从消费者和法院两个角度分析代表人诉讼在实践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障碍。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来发现各种诉讼解决机制的优势,进而借鉴它们的立法经验来完善我国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第四部分是全文最重要的一部分,提出了构建我国多元化的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设想,即对我国代表人诉讼具体程序进行改进,将消费者协会引入到法院庭前调解中;引进团体诉讼制度,赋予消费者协会提起团体不作为诉讼和团体损害赔偿诉讼的资格。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以比较分析为基础,通过对美国集团诉讼、德国团体诉讼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进行比较论述,以期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可以借鉴的合理性因素,为我国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对于消费者群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确立,不仅是要考虑理论体系架构上的协调性,其在实践中的可行性应具有同等重要性,所以,在具体制度的构建上,采用了理论和实践充分结合的分析方法,以显示对现实合理性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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