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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属于资源、资本高度集中型产业,对企业规模要求较高。规模的大小对钢铁企业的竞争力大小和发展前景有着直接的影响。世界钢铁行业已经发生了三次大的并购浪潮,在这三次浪潮中,分别确立了美国、日本和欧洲的世界钢铁强国地位。近年来钢铁行业更加激烈化的竞争促使其进行第四次大规模并购重组,并延续至今。世界各大钢铁强国的钢铁行业集中度都相当高,而中国与之相比则显得极为分散。因此中国出台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了钢铁行业的并购速度。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了中国钢铁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评价问题,选择特定模式进行研究,并设计了协同效应评价指标体系,采用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特定案例进行了评价并得出结论。
本文对国内外关于并购、协同及协同评价的文献进行了总结综述,认为企业并购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协同效应,而协同效应按其来源分为管理协同、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三大类。在研究我国钢铁行业制约因素及其行业特点的基础上,重构了对并购协同效应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选择了AHP-模糊综合评价法作为评价方法,并建立了评价模型。随后选择武钢与鄂钢作为案例来进行实证分析,对评价指标和模型进行了验证。
论文最后建立了我国钢铁行业并购协同效应评价标准程序,该程序能对已发生的并购事件进行评价,还能在事前按照该评价程序对未来的并购对象进行评估,据此选择能取得最大协同效应的对象进行并购。建立该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将并购协同效应评价的过程日常化,以应对越来越多的钢铁企业并购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