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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强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环境保护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环境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安危,更关系到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并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深远影响。基于此,本文以“环境犯罪分析”为主旨,探讨环境犯罪的概念,特点,成因以及预防对策。我国环境刑事法律体现的是以人本主义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这一状况不利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本文采用广义上的环境犯罪概念,从犯罪学的角度研究环境犯罪问题,强调兼顾人本利益和环境利益,并由此提出各种对策。本文针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进而总结出自己的观点或认同某一观点。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章:环境犯罪概述。环境犯罪的概念的界定是研究环境犯罪的前提,只有把握环境犯罪的真正内涵,才能全面准确的认识环境犯罪。传统的环境犯罪概念体现的是以保护人本利益为中心,为了实现从传统的仅以保护人本法益向兼顾保护人本法益及环境法益的转变,环境犯罪概念所要表示的内涵应该更为丰富。基于对环境本身利益的重视,本文将从广义的环境犯罪角度对环境犯罪进行探讨。本文以特别的方式对环境犯罪进行分类,并分析了环境犯罪的现状、特点、预测了环境犯罪的趋势。第二章:环境犯罪原因。环境犯罪主要包括观念因素、制度因素、执法因素及政策因素。观念因素表现为:环保意识淡薄和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制度因素表现为:法律漏洞和现行法律规定处罚乏力。执法因素表现为:对环境犯罪的监管不足及与司法机关协作不足。政策因素表现为:地方经济发展模式不科学及政绩考核标准体系不健全。第三章:环境犯罪预防对策。环境犯罪的预防对策包括法律预防、社会预防和政策预防。法律预防既包含立法完善,也包含加强执法和司法工作。社会预防包括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政策预防体现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环境状况反馈机制。第四章: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