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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关系的稳定本身就是动态的稳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优化劳动资源合理配置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基本任务。而我国目前关于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立法层次低、法律规定过于简单、操作性不强,不能很好地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专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合同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并已被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其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经济补偿金制度是讨论的热点、难点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的经验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研究,对规范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有着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主要采用比较方法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进行实证分析。第一部分是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概况,包括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分类,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等。第二部分分别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考察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金标准的法律制度,并进行比较分析。第三部分对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两个角度入手,进行分析比较。第四部分在考察比较国外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立法规定并与我国现行立法存在问题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单方解除方面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与现有的文献相比较,本文是从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整体上,以主体分类进行系统的考察比较,分析了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完善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