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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相对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而言的,其特殊性就在于,驰名商标要求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更高水平的保护,即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普通商标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由于驰名商标本身所体现的商业价值,以及驰名商标所具有的超常创汇能力,驰名商标更加容易招致假冒、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侵害。因此,有必要建立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度。 自巴黎公约提出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到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提出扩大保护,几十年来,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得到了迅速发展。但迄今为止,关于驰名商标的定义、认定标准、界定方法及保护措施等一系列基本而又重要的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的复杂性,也说明还有理论探讨的必要。 本文将首先考察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国际立法实践,探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然后,通过比较研究不同认定模式的优劣,力图寻求一种公正合理的认定模式;接着探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具体制度设计;最后研究权利冲突环境下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 本文将有助于人们深刻理解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推动商标战略的迫切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会进一步加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度必定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