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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域名从一个单纯的技术概念蜕变成一个融技术、经济价值为一体的混合物。附加在域名上的权益能否成为权利,成为何种权利,若能成为权利,其权利内容又如何,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理论界和司法界。是什么原因使现实世界中的商标与网络世界中的域名发生碰撞,如何来解决这些冲突,为商标在网络环境中的合理延伸铺平道路,这些问题都亟须回应。本文认为,域名应有“权利”,应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而利益的驱动、域名和商标自身的特性以及体制问题等各种因素造成了两者的冲突。通过考察域名的国外现行规则和洞察我国自身立法、解决机制,本文建议在制度层面上采取建立在先权利检索制度、设立专门域名争议处理机关、创新域名预留机制、完善域名撤销程序以及健全域名注册程序等措施,在立法层面上则从完善异议制度、明确赔偿责任、建立对物诉讼制度三方面着手完善两者冲突解决机制。当然,在冲突的解决过程中,需遵循相关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