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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农业用地集中流转,大规模的农业资金需求开始出现。国家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的推动使农民收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成本也随之提高,农户资金需求增多。但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滞后及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业务的缓慢发展,难以满足农户迅速扩大的资金需求。在此背景下,农村民间借贷开始兴盛,这在满足部分农户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高利贷现象、借贷纠纷事件等。因此,国家于2007年推行农村金融机构新准入机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得以在试点省市寻得发展契机,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也纷纷改革,这为解决农户资金需求提供了帮助。但正规金融机构自身固有的缺陷使得,单凭正规金融无法完全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始终有其存在的原因及价值。作为新型金融机构发展较快、农村民间借贷现象较多的城市——大连市,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本文以发放调研问卷的形式,研究2012年——2014年大连市农村民间借贷的总体特征及不同收入层次农户的农村民间借贷特征,并分析影响农户民间借贷行为的因素,得出以下结论:(1)近三年,大连市农村地区农户总体资金需求量及各渠道借贷规模均迅速扩大,虽然正规金融机构仍是农村资金第一大来源渠道,但农村民间借贷数额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2014年占比达40%左右,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总体上,农村民间借款来源主要为种植业、打工和商业三种途径,数额集中在10000——20000元区间,利率稳定在无息及低息范围内,用途以生活性用途为主,担保人主要为亲戚、朋友。借款方式以口头约定为主,规范化程度需要提高。偿还方式以按期偿还为主,还款来源与收入来源基本一致,但农民收入情况的不稳定使实际情况不容乐观。(3)不同家庭纯收入层次农户农村民间借贷特征不同之处在于,随着家庭纯收入的增加,农户农村民间借贷发生比例下降,民间借款来源逐渐多样化,生活性借款用途比例增大,农业借款用途比例减小。相同之处在于,各收入层次农村民间借款利率均以无息——1.5分/月为主,较为合理,担保人均以亲戚或朋友为主,按期归还为主要还款方式。(4)户主年龄、文化程度,农户类型,农业收入占比,家庭纯收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及对金融机构的满意度是对农户民间借贷行为具有显著影响的七大因素。户主年龄、家庭纯收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及对金融机构的满意度与农户民间借贷行为呈反向关系;户主文化程度、农业收入占比与农户民间借贷行为呈正向关系;非农及兼业两类农户发生民间借贷的概率高于纯务农农户。因此,对农村民间借贷,不能一味的打压与阻止,而应积极探讨使其正规化、合理化甚至合法化的路径及可能性。如今又正值农村金融机构新准入机制实施十周年之际,研究农村民间借贷的现状、特征及发展变化,使之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良性竞争与互补关系,对进一步满足农户融资需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