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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能源战略接替区。多年来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不仅带动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给经济发展程度较为成熟的中东部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并且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还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矿业势必成为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对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对矿产资源开发所得利益的分配不均,各利益主体之间权责不明确,导致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比如,由于开发或治理不当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矿区居民获利甚少而生活困苦,各级政府与开发企业的利益争斗等等。在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下,.本文试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特征(脆弱的地理环境特征、多民族的人文历史特征、以及发展落后的经济社会特征)出发,在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肯定矿产资源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分析西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政府、开发企业、矿区居民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探讨通过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使得矿产资源开发所得利益在各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在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在进一步的开发中,解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关系矛盾,最终实现和谐矿区的建设。本文的几点说明如下:一.在分析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时,考虑到了民族性这一特征,西部地区很多矿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一点有别于其他矿区,这一民族性的特征就决定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对少数民族同胞生活习惯的尊重等问题。二.本文在分析矿产资源利益关系的过程中,有两条主线贯穿全文,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一个纵向的关系,也就是代际间的矛盾关系,矿产资源是全人类的,不仅仅属于当代人,更属于后代,因此,要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对资源的有序开发并避免对矿区环境的污染而影响以后子孙万代的生存;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是政府、企业、矿区居民之间的横向关系,当然之中还包括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区域关系,在开发中要协调好各方关系,实现利益共享,进而构建和谐矿区。三.本文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资源开发与民族利益关系的和谐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07MZ019)的调查资料为基础,试从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结构关系的角度,‘即根据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关系以及分配矛盾,通过构建一种利益共享的框架,来解决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和谐矿区的建设来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