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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后,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高新技术产业日益成为推动技术进步的动力和经济增长的核心。互联网企业以其具备的先进技术和强大的竞争力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工信部公布的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运行情况中,我国互联网企业业务收入加快增长,行业利润增速持续高于收入,研发投入保持高位增长,服务规模持续扩大。对于互联网企业的价值评估需进一步进行研究。搜索引擎是我们在互联网使用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我们所熟知的搜索引擎企业主要有谷歌、百度、360等公司,这些公司在互联网行业中都处于领先的地位,交易活动频繁,公司业务众多,所以,研究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因为搜索企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高新技术含量大、无形资产占比大等特征,传统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评估大型互联网搜索企业时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缺点。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组合评估模型的方法来对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进行整体的企业价值评估。本文以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企业价值评估进行研究。本文先是对互联网企业进行了概念的界定,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最后采用理论方法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研究。主要内容是研究目前我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状况,互联网搜索引擎企业的特征、盈利模式以及影响因素,以及互联网搜索引擎企业的评估方法。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为文献分析法,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和研究,为本文后续企业价值的评估提供理论依据。同时通过定性研究的方法对互联网企业的概念、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的特征、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归纳分析与概括,根据案例分析法,以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采用DCF与B-S模型组合方法对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进行了价值评估。本文得出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有其独特的盈利模式,企业具有大量的无形资产,这些独有的特质使得搜索企业拥有许多投资的机会和选择权,这也就使得企业拥有了一定量的实物期权。对于互联网搜索企业由于各种投资机会带来的实物期权价值,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均不能进行有效的价值评估,经常会忽略掉这一部分的价值。但是采用DCF法和B-S模型组合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避免这个问题,能有效地评估企业现有价值和潜在价值,能够更加完整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归纳总结出了大型互联网搜索平台企业的盈利模式,并以具体的公司为例进行了比较分析,采用DCF与B-S组合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并且根据提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折现率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