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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权力腐败在不断的蔓延,波及全球各个角落,并且变得越来越严重,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行政权力寻租与腐败不仅是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面临的难题,发展中国家更是普遍受到腐败现象的严重困扰。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省(部)级以上的高官寻租与行政权力腐败犯罪现象伴随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愈演愈烈,全国有一百多名省(部)级以上的官员落马。由于高级官员行政权力腐败的发生,已经影响到党和人民的关系,行政权力腐败给国民经济发展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更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已经破坏了党的形象和政权的稳定性。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本文以寻租理论为工具,对我国高官行政权力腐败的机理进行分析,探讨官员行政权力与腐败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从理论上得出基本结论:一是人性;二是权力。高官行政权力腐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具有非法获利的贪婪性、主体的衍生性、手段的智能性、领域的拓展性等特征。世界各国学术界和理论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但共同点是相同的,即权力是腐败的根源,没有权力也就不存在腐败。本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高官腐败的现实案例进行了梳理归纳。首先是追寻社会历史发展的踪迹,选择现实社会中已经披露的腐败高官典型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归纳提炼出近24年来我国高官腐败现象的时代特征,为理论和实证分析提供了现实依据。其次,运用权力寻租理论分析高官权力与腐败行为形成的机理,以及内在的逻辑关系,从腐败的时代背景客观原因到主观原因,从钱权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的方式进行了总结,从而提炼出官员权力腐败的时代特征,为官员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对策提供了研究理论依据。三是提出了防治腐败的思路构想和对策建议。人治是不可能消除腐败的,因此提出以法治腐。因为人治所依附的政体本身不能克服人性的贪欲,如果依照国家法律进行治理,虽不可能完全杜绝腐败,但能把腐败带来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使贪污腐败不再危害国家的正常发展,不再影响到政权的稳固,使社会的各个领域能够健康、快速的发展。国内外学术界和理论界已经对腐败问题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了研究探讨,本文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外国成功的反腐经验,提出了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如:对行政权力进行分权、对腐败分子的处罚从重从快、取消官员的“特权”待遇;强化权力、法律制约;发挥监督作用;构建阳光行政;财产实名制;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切断官员外逃的念想等等。从我国高官腐败的实例看,防治要重点打击上层官员的腐败。在制定法律的同时,特别强调行政权力的范围和运行的程序是很重要。本文研究不但从理论上揭示我国高官寻租与腐败犯罪的具体表现、产生根源、社会危害等,还为丰富与完善政治理论及现代经济学科提供了相关资料,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党的廉政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