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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环境的依存度越来越大,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的矛盾也更加凸显。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环境信访不断增加,突发性环境事件及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进入高发期,环境问题不仅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环境问题的突出存在与我国环境执法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的现象有密切关系。环保执行力疲软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政府效能和执行的公平性,也有损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对环保执行力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执行力的角度出发,运用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收集并分析有关期刊、报纸、研究报告、法律文本、环境公报和环境年鉴等资料后,紧密结合我国环保执行低效的具体情况,在对环保执行力的生成机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环保执行低效的成因后,从环境经济政策层面、法律层面、管理层面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初步建议。首先,本文对执行力的定义进行了概念溯源,先对执行力一词进行词源上的阐释,再结合企业管理学、行政法学中对执行力的界定,认为现实中我国环保执行力弱的原因可能是有执行的能力,但却不愿意执行,没有执行的力度,也可能是愿意执行,但却没有执行的能力,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然后从执行主体、执行资源、执行流程、执行的评估、反馈与控制机制以及执行环境等因素对环保执行力的生成机理进行了研究。其次,归纳了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后,结合一些具体实例,指出了环保执行力低效表现在环保执行疲软、环保执行混乱、环保执行腐败、环保执行失衡等方面,认为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是环保执行不力的一大重要原因。此外,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身所带来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使得许多排污单位屡屡以身试法,制造污染、放任污染。加之环保执行资源、执法主体能力差异较大,许多地方经费短缺、污染监测装备落后、执法主体素质参差不齐等,环保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其他区域的公务协作机制缺乏等原因也形成了我国环保执法工作的障碍。最后,针对环保执行力低效的状况,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改善路径。在政策路径方面,从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环保导向作用、建立环境成本分摊和经济补偿机制、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等政策路径为环保执行力提升创造政策空间。在法律制度方面,通过建立环境行政强制制度,强化执行手段,为环境执法提供权力资源。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对排污者的惩罚和威慑力度。鉴于环境危机事件发生频率增加、破坏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加强环境危机法治建设,做到“有效应对危机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平衡。在管理路径方面,重点研究了构建区域性执法机构、优化执行流程、构建府际协作机制等方面对提升环保执行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