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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论述的内容是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申请的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的项目——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ITTO PD 295/04 Rev.2(M))的资助下完成的。目前,世界各地已经出现各种各样基于市场的流域服务补偿的探索实践,文中总结了现有的流域服务市场的现状,揭示了市场发展存在的约束,以及目前存在的解决对策和潜在解决对策,同时介绍了流域服务市场建立的可行性研究,为国家或地方决定是否采取流域服务市场作为保护流域的方法,以及采取何种具体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以期能够选择一种最为经济有效的保护流域的方式,并以广东省河源市为深圳、香港及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居民提供饮用水的提案为例,研究了流域服务市场化在广东推行的潜力,并结合中国国情,探讨了流域服务市场化在中国推广的潜力。
通过搜集整理国内外在流域服务市场化方面的中英文文献,综述流域服务市场化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对策;通过整理国外典型的流域服务补偿的实践探索,归纳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对广东的实地考察,结合理论研究,从利益相关者调查、水文学研究、经济评估研究、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监测和评估五个方面对广东实行流域服务市场化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得出在上游土地利用方式与水文学之间缺乏可靠的科学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欠缺的弊端,但由于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和下游对清洁饮用水的需求弱化了上游土地利用方式与水文学之间缺乏可靠科学证据的缺陷,并且在经济方面确实可行,而广东省健全的水质监测系统也为流域服务市场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与过去河源市仅依靠政府对林业的补贴,造成毁林,以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遭到巨大的损失相比,得出在广东省推广流域服务市场化存在必然性;另外,广东省河源市的案例在上游、下游,以及补偿方式三个方面在中国具有典型性,通过研究广东省推行流域服务市场化的潜力,探讨在我国推行流域服务市场化的潜力具有科学依据。
由于我国目前的国情,推行流域服务市场化势在必行,由政府购买模式逐步转变为自由贸易模式是必然趋势,对于我国的森林保护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并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