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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建立在公共经济学税负归宿理论基础之上。税负归宿理论研究的是税收的分配效应,认为税收真正的负担者是税收的经济归宿。不同于税收的法定归宿,经济归宿是指税收到底谁来负担,与由谁缴税无关。 征税降低了生产者或者投资者的回报率,如果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产品或要素价格具有弹性,那么税负就一定会发生转嫁。从税负转嫁的方向来看,既可以向前转嫁给消费者,也可以向后转嫁给劳动者。 企业所得税作为直接税,通常被认为税负不会发生转嫁。实际上,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所得税税负同样会发生转嫁。对于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通常是弹性大的一方更容易把税负转嫁出去;对于投资者和劳动者而言,通常是流动性强的一方更容易把税负转嫁出去,但还要看资本、劳动初始配置的比例和产品供给需求的弹性。如果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尽管不完全清楚寡头垄断下的定价机制,但是理论证明表明,企业所得税税负一定会向消费者转嫁;至于劳动者是否会负担企业所得税,与完全竞争相比,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中国作为处于市场经济转轨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负转嫁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同时,中国市场经济的制度特征,首先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次是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都可能对税负归宿造成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造成的不足,而垄断行为则会提高产品的均衡价格,这两种制度特征对企业所得税税负归宿的影响,还要通过实证研究进一步检验。 本文假定企业所得税应当由投资者负担,也就是说,在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由股东负担。如果税负发生了转嫁,那么,基于强势、半强势市场有效理论,股东回报率会发生改变,同时,销售毛利率或劳动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也会发生改变。 本文的实证研究方法是,应用1994年至201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方法,构建了三个回归方程,考察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的分配状况。 本文的变量选择情况是,因变量分别是股东回报率、销售毛利率和劳动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自变量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有效税率和宏观变量如证券市场指数、经济增长指数、消费者价格指数、失业率,以及其它变量,如以利润总额变化率反映企业收益状况、以固定资产密度反映企业资本密度等。为了观察市场竞争和垄断程度、实际控制人、以及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影响,本文分别引入了行业虚拟变量、实际控制人虚拟变量和时间虚拟变量,以及它们和企业所得税有效税率的交互变量。 本文开展的研究有以下内容:首先,对全部样本进行总体回归,并且在总体回归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实际控制人是否国有控股和是否中央国有控股进行回归,以观察中央国有控股和地方国有控股对税负归宿影响的差别;然后,分三个时段(1994-2000年、2001-2005年、2006-2010年)分别进行回归,目的是观察税负归宿变化路径;最后,选择不同资本密度(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四个代表性行业(造纸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压延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进行回归,目的是观察资本密度对企业税负归宿的影响。 本文的结论如下,一是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并不完全由股东(资本)负担,而是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转嫁给了消费者,或是通过降低劳动薪酬的方式转嫁给了劳动者;二是行业垄断程度越高,税负向消费者转嫁的程度越高,向劳动者转嫁税负越不明显;三是国有控股有助于阻止税负向消费者转嫁,但中央国有控股的影响程度不及地方国有控股;四是从1994年至2010年17年间分时段对比看,企业所得税税负归宿的方向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向消费者转嫁的程度加大;五是资本密度对于税负归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消费者转嫁税负的程度不及资本密集型企业;六是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对股东回报率存在正效应,而对劳动报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存在负效应。 由于研究方法和数据的限制,本文还存在局限性。一方面,本文应用的是比较静态局部均衡分析,因此结论仅适用短期企业所得税税负归宿。对于企业所得税的长期税负归宿研究,还要应用动态一般均衡分析完成;另一方面,本文应用的上市公司样本企业仍不足以代表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对于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税负归宿研究,数据准备显然也是不够。 尽管如此,本文仍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理论上看,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存在税负转嫁,说明了企业所得税还不是“中性”税种,可能会对资源配置和价格机制造成扭曲;另一方面,垄断和国有控股对企业所得税税负转嫁存在不同的效应,说明垄断推高了产品价格,而国有经济则有助于解决市场失灵。本文的研究对于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现实意义,加强公平税制的建设,打破行政垄断,实现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