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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养肺保元膏”对哮喘缓解期肺脾气虚证患者哮喘控制测试(ACT)评分、肺功能指标[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占预计值百分比(FEV1%pred)、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占用力肺活量百分比(FEV1/FVC)、呼出气体25%-75%肺活量的平均流量(FEF25%、FEF50%和FEF75%)]及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百分比(EOS%)的影响。 方法:筛选出哮喘缓解期肺脾气虚证患者60例,简单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两组各30例。对照组予西医常规治疗:多索茶碱片0.2g po bid;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50ug/250ug)每次1吸bid;治疗组在对照组用药基础上加用养肺保元膏10ml po tid。可按需使用沙丁胺醇气雾剂。30天为一个疗程。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月共3个时点的ACT评分、肺功能指标(FEV1%pred、FEV1/FVC、FEF25%、FEF50%和FEF75%)及诱导痰EOS%的变化。 结果: 1.ACT评分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2个时点ACT评分均明显高于治疗前(P<0.01)。两组患者治疗后ACT评分与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两组患者在3个时点的ACT评分总体呈上升趋势。治疗前两组患者ACT评分组间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在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治疗组患者ACT评分比对照组有明显改善(P<0.01)。 2.肺功能指标比较:治疗组患者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2个时点FEV1%pred、FEF25%比治疗前有显著改善(P<0.001);治疗后FEV1/FVC、FEF75%较治疗前有改善(P<0.05);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FEF75%较治疗前有明显改善(P<0.01);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FEV1/FVC与治疗前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FEF50%与治疗前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患者治疗后与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肺功能各指标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患者3个时点肺功能各指标比较亦无统计学意义(P>0.05)。3个时点,治疗组患者肺功能各指标总体呈上升趋势;对照组无明显变化。 在治疗前,两组患者肺功能各指标组间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2个时点,治疗组患者FEV1%pred、FEF25%及FEF75%较对照组有改善(P<0.05);两组患者FEV1/FVC及FEF50%组间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 3.诱导痰EOS%比较:两组患者在治疗后及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2个时点诱导痰EOS%较治疗前均有明显改善(P<0.01);治疗后诱导痰EOS%与完成治疗后第三个月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诱导痰EOS%在3个时点总体呈下降趋势。在3个时点,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1.对哮喘缓解期患者采用治疗措施有利于哮喘的控制。 2.养肺保元膏能改善哮喘患者肺功能,维持哮喘控制状态。 3.养肺保元膏能够抑制哮喘患者气道内嗜酸性粒细胞的分泌,降低哮喘缓解期患者气道的慢性炎症,这可能是养肺保元膏治疗哮喘的作用机制之一。 4.养肺保元膏治疗哮喘缓解期患者是一种长期有效、患者依从性高的中医中药治疗哮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