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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科学论断,新近召开的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由八千多万中国共产党党员个体构成的中国共产党,其党员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实践活动中处于决定性的主体地位,他们在党的建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着主体作用。若要最大程度、更好地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然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本文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的“党员主体地位”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石,在现有学者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党建实践为基本出发点,试图通过分析中国共产党党建现状及当前影响党员主体地位实现的主要原因,探究尊重和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路径,以此更加充分发挥出党员在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辛探索,进一步发展了政党理论、壮大了党员队伍,党员主体地位日益得到重视和提高。但党内腐败、党的信仰危机、党组织“形式化”等负面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党员个体构成党员队伍整体,诸多党建问题是否能够得以顺利解决与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紧密相关的。对于新时期党员主体地位仍未完全实现的原因,本文将之概括为以下三点:第一,由于受到历史遗留思想等因素地影响,一些党员的主体意识不强,对自我的党内政治身份认识不清、角色定位不够明确,党内监督主体意识不强。第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党员的政治参与机制僵化、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虚化、党员的评价机制弱化,这是导致党员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落实的根本原因。第三,党外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即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形式单薄、监督渠道不畅通、法律保障力度薄弱。针对此,本文第五章提出了三条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路径:通过理论教育增加党员的政党理论知识、提高党员理论水平等方式,强化党员政治身份认知、明确党员角色意识、提高党员监督意识进而提高党员的主体地位意识;通过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优化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员评价制度等方式,逐步健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机制;通过创新党外监督形式、畅通党外监督渠道、健全党外监督机制等方式,强化党内民主,从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的有效落实。总之,实现党员主体地位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新时期深入研究党员主体地位这一课题,对推进党建进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均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