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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城市职能的矛盾运动,自城市产生之时起,就没有停止过,双方之间遵循着“不协调—协调—不协调”的循环规律。城市问题的产生、发展、恶化以及其解决思路的提出、实施、检验都与这对矛盾体切密相关,人类为了更方便的生产,更舒适的生活,不断地对这一对立统一体的主要方面——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合理化模式进行探索。 总体上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决定因素;具体而言,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在城市集聚力与扩散力、结节性与均质性的机制作用下,受自然因素、社会文化因素、政策与规划控制因素、土地市场机制、技术与交通因素及经济职能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而成。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封闭到开放、由单一中心向多中心转化的过程,以适应城市的多种职能要求和实现城市职能的优化。二十世纪末,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受到了与以往任何时代都不相同的冲击,许多全新的观念进入城市系统,城市通过集中与分散、网络化与扁平化、空间结构整合、虚拟空间、智能化等对城市内部空间结构进行改变。 城市职能和性质与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一对不停地相互调整、运动的矛盾对立体。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的特大城市,从诞生到现在已有3500多年的历史,受经济、政治、历史、科技和地理位置的影响,城市职能为信息中心、科技中心、商贸金融中心、立体交通中心及工业中心的综合性城市。通过综合分析、动态分析,武汉市城市性质为工业、商贸、交通和科技为主的山水园林型国际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这一点是武汉市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合理化的前提、基础。 现代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主要表现为密度和布局两大方面,而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问题也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武汉市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建成区用地结构不合理;第二是各功能区布局混杂;第三是交通道路系统不完善;第四是城市内部地区的中间市区出现退化现象。因此,根据武汉市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特点、问题症结及城市所处阶段,按照区域性原则、景观生态原则、科学性原则及可持续发展原则,武汉市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合理化模式为“点—轴—圈”模式。 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合理化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它既需要科学城市理论的指导和先进技术的支持,又需要政府、市场、公众的参与和配合。只有多方面不遗余力地支持、努力,才有可能逐步达到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与城市功能的协调、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