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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尚未成为法治强国。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法制守门人。国家依法设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责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负责法制宣传等。案件管理部作为地方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部门之一,主要承担检察阶段案件的管理、服务、参谋和监督职能。案件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与办案质量。近年来,各级人民检察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然而,地方基层检察院在案件管理工作中面临着案件管理观念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阻碍了案件管理水平的提升,对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带来了限制性的影响。本文将对基层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制度,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作用。X市是中部地区的一个地级市,X市检察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重点示范地区,各项改革建设工作在全国全省处于先头兵的地位。作为最先在辖区基层检察院中成立案件管理部门的地区,案件管理发展状况相较其他地区的基层检察院具有一定先导性。因此,X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理优化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首先对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理体制发展现状进行介绍,对检察机关的刑事案件管理现状以及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制度措施进行说明。其次,分析X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管理实践中存在的认识差异、职能划分不科学、管理效果低下与案件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等问题,并据此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案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流程不完善、案件信息化滞后等几个方面归纳、分析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第三,有针对性提出完善X市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管理应当从规范管理标准和制度、完善激励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几个方面着手的建议,希望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帮助基层检察机关更好的完善刑事案件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和保障社会安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