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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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对维护高校学生合法权益以及推行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关于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研究并不全面,以法学视角研究的更少,主要集中在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性质、意义、法律关系等基础理论部分,缺少实证和对比研究。早在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一大亮点就是体现了“依法治校”、“以人为本”的思想,其中有关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规定,体现出对高校学生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视。另外,2015年教育部关于着手征求对《规定》的修改意见,也体现了对高校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完善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对化解高校学生管理纠纷、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法理分析,从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法律性质、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特征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当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学者观点,分析各方观点的优点与缺点,表明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杂的、综合的法律关系,概括出高校学生申诉具有内部救济性、程序性、争议性、非一裁终局性等基本特征。第二部分是关于我国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现状,研究重点主要是立法现状,从中了解到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很少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涉及到高校学生申诉,虽然也有法律法规强调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具体办法和途径却很少,直到1995年《教育法》以法条形式专门规定学生对于学校的处分行为可以申诉或者起诉,2005年《规定》也专门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分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向校内申诉处理机构提出申诉,或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该部分也结合学生申诉的相关案例来分析我国学生申诉制度在实践中运行的实际效果,一方面既肯定了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积极意义,同时也指出其弊端以及产生的几点原因。第三部分关于是我国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存在的问题,例如法律对学生申诉范围的规定比较抽象,没有细化且标准不统一,学生申诉处理机构组成不合理,人员设置偏向行政管理人员,权力范围受到限制,与申诉相关程序不规范,以及申诉后救济渠道不畅通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对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完善建议,是从第三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来考虑如何完善的,分别从申诉范围、处理机构、相关程序和救济渠道这四个方面,以期待能对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意见,以利于保障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于结论部分,则是对全文最终和总体的总结,肯定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意义,以及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要想完善我国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就要做到扩大学生申诉具体范围,完善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设置、权力效力,规范和明确申诉处理的相关程序,以及畅通学生申诉后的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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