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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国家颁布了《“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下一步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方面,我国经济快速前进,而文化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如何实现社会的平衡发展决定着未来我国的面貌;另一方面,文化领域自身,尤其是大众媒介出现泛娱乐化的趋势,如何引导文化健康发展决定着公众精神生活的质量。2011年“十二五”期间再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这些都很容易使我们联想起欧美在二战后针对广播电视追逐利益、滥用权力而提出的“公共服务广播”概念。今天,“公共服务广播”在西方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电视体制——公共电视,与商业电视同时存在。公共电视具有公共服务性、普适性、多元化和独立性等特点,大致有欧洲体系和美国体系两种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民主开明、追求公平、兼顾弱势社群的多元化社会的象征,在世界范围内流行开来。然而,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电视,随着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公民公共话语空间的凸显,中国亟需要打破单一电视广播制度,建立为公共服务的公共电视体制。1998年,福建电视台以其敢“第一个吃螃蟹”的精神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公共频道;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82号文件,提出“大力推广公共频道”,之后“公共频道”遍地开花,十几年的历程,我国公共频道已初具规模,随着公共频道实践的不断深入,公共频道各种问题也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内容的娱乐化扭曲了“公共”、商业运营私化了“公共”、双重监管拖累了“公共”等;很显然,按照世界通行的公共电视的标准衡量,我国的公共频道离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电视还有一定的距离;将公共频道转型为公共电视既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诉求,更是公共频道自身发展实现突破的路径选择,因此具有深刻的研究意义。目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我国公共频道在向公共电视转型时是否可以照搬西方公共电视的理念,转型时会遇到哪些障碍,采取哪些措施来实现公共频道的转型。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公共频道的产生及存在的问题,引入SWOT分析法,对我国公共频道向公共电视的转型从内到外做一个全面的分析,首先是内部因素:劣势表现在公共频道身份定位上的不明确,与一般的商业电视没有划清界限,优势属于公共频道自身探索下向“公共”目标的靠近;其次是外部因素方面:机遇表现在公民公共话语空间的诉求,广播电视改革及文化政策的拖动,数字技术的发展等;挑战在于体制、消费主义文化的盛行等;在此基础上,结合西方公共电视及国内相关公共频道的理念,提出一些解决的基本措施,如完善电视体制;明晰产权归属;禁播商业广告;筹资渠道的建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