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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同时,群众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化。曾经我们的政府是全能政府,无所不管,而今却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因为公民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政府职能已经从管理向治理过渡,“管”到“治”的一字之变,凸显的是“服务”职能。而社区矫正正是社会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矫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于监禁刑而言,有利于为国家节约大量的财政。同时,社区矫正能够有效地减少犯罪人的对立情绪,使其尽快的融入社会,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从而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保障。可以说,社区矫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笔者从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的角度入手,运用公共管理理论知识,通过几个月的实地考察,调查研究了西部某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着重了解了其队伍建设情况。并对比北京、上海先进地区社区矫正队伍工作模式,分析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从现实的社会发展情况出发,结合社区治理工作的需要和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现实,提出公共管理视野下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模式。即:建立专业的社区矫正官制度,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关执法管理工作;针对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工作不足的实际情况,提出以聘任制招聘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成为社会工作者;以社区为基础招募志愿者加入社区矫正队伍,提高矫正效果,达到高效的社会治理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