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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代师范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南京国民政府上台前数年间,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变化,这就是乡村师范教育的兴起。乡村师范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演变的产物,也是师范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众多教育家和社会团体的推动下,师范教育开始顺应时代变迁关注乡村社会,为乡村学校培养合格师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基于自身统治的需要,顺应师范教育的发展趋势,对乡村师范教育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1932年颁布《师范教育法》及次年的《师范教育规程》,到1935年、1936年又先后颁布了《乡村师范学校课程标准》及《简易乡村师范学校课程标准》,不仅使乡村师范得以独立设置,取得学制上、法令上的地位,同时,南京国民政府也完全将乡村师范纳入师范教育体制,成为正规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国民政府对乡村师范的定制及办理,顺应了师范教育的发展规律,丰富了近代师范教育的体系建构,拓宽了师范教育的发展渠道,扩大了师范教育事业的规模;推动了当时义务教育的发展和乡村建设运动的开展。同时,在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乡村师范教育发展的问题。对抗战前国民政府办理乡村师范教育进行研究,可以为今天我国农村师资培养方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人才提供有益的史鉴材料和根据。本文除“引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陈述民国时期乡村师范教育的渊源,按历史先后顺序分为乡村师范的倡行、“师范教育下乡”运动的酿成以及晓庄师范的创办三个阶段。第二部分,对抗战前国民政府对乡村师范的定制进行纵向分析,包括《戊辰学制》与乡村师范、《师范教育法》和《师范教育规程》的出台、《乡村师范学校课程标准》等文件的颁行三个阶段。第三部分,叙述抗战前国民政府对乡村师范教育的办理概况,主要从组织机构、经费和校舍设备、教学工作、训育工作、推广工作及学生状况六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对抗战前国民政府办理乡村师范进行历史评析,主要从丰富近代师范教育体系、促进乡村社会的教育化、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及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