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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毒品问题逐渐超越民族国家的范畴而成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顽疾。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针对这一日益严峻的全球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在这一方面,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欧盟。欧盟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然而在禁毒政策方面,成员国之间却存在着巨大差异,这其中不仅包括符合传统的严格管控理念的瑞典模式,更有以荷兰为代表的自由容忍的禁毒政策。瑞典和荷兰是两条路线的典型代表,其他欧盟成员国大都在这两条路线之间徘徊,欧盟层面无力决断两种政策模式孰优孰劣,因而造成禁毒政策一体化难以推进。然而,毒品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合作,而进行国际合作的前提是合作各方禁毒政策的协调与统一,所以,实现欧盟禁毒政策一体化对于联盟和成员国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禁毒政策一体化陷入僵局、欧洲国际禁毒合作无法有效开展的双重背景下,欧洲城市行为体在禁毒领域异军突起。从上世纪90年代成立的“欧洲禁毒政策城市联盟”和“欧洲反毒品城市联盟”,到2005年开始的“民主、毒品与城市”计划,我们看到欧洲城市行为体正在成为欧盟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一级。事实上,欧盟禁毒政策一体化无法适用经济一体化所遵循的自上而下的路径,相反,这一领域更适合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即通过次国家行为体(主要指城市)来影响国家、甚至欧盟的政策走向。本文将分析欧盟禁毒政策一体化所遭遇的困境及其原因,并从辅助性原则和多层治理角度集中探讨欧洲禁毒城市联盟的源起、发展、宗旨和理念,以及它们对欧洲禁毒政策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