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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零售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大规模的连锁店开始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其中几个代表性的大型外资超市有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和德国的麦德龙等。由于超市业态具有其他零售业态无可比拟的优势,在产生之后便迅速发展,成为现代零售业最主要的商业形态和消费者购买日用消费品的主要场所。我国的超市业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外资超市的进入产生的。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外资超市不断涌入我国,譬如熟知的沃尔玛和家乐福等,同时内资超市也迅速发展,譬如上海华联、武汉中百和武汉中商等。超市业的快速发展导致了零售商规模的膨胀和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显著提高。在传统的产业链中,生产商相对于零售商拥有完全的垄断势力和谈判能力,零售商仅仅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传递商品的中介物。如今,零售商通过连锁经营、并购扩张等策略使其势力增强。当零售商拥有垄断势力后,他们凭借其在产业链中的优势地位,向生产商实施各种纵向控制手段,如收取通道费、要求生产商签订独家交易契约、开发自有品牌产品进入生产领域等。这些行为必然损害供货商的利益,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零供矛盾。同时,超市作为一个独立市场主体,其经营中的一些行为也会对其他市场主体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社会福利。本论文从产业组织视角出发,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和研究方法,对超市收取通道费的行为进行分析,考察其对社会福利产生怎样的影响,进而根据分析结论为政府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主体部分是第三章到第六章,第三章阐述了超市业态零售商势力增强的原因和表现形式。超市获得市场势力的原因从供货商和零售商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超市业态零售商势力增强表现形式有很多,包括收取通道费等各种费用、与供货商签订排他性合约和开发自有品牌等。第四章到第六章主要从反垄断角度分析了超市收取通道费的福利效应和相关政策建议。进场费源于美国,于1995年由家乐福带入中国。它实际上是伴随着外资零售业巨头的进入而蔓延,并逐渐演变成中国超市行业内的“行规”。在学术界和商界,国内外对进场费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在中国,上海、北京等相关地区以及国税局已经相继对进场费的收取及税收做出规定。从理论分析角度来看,本文模型得出如下结论:通道费加强了低价大型超市的竞争优势,使其能够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通过收取通道费抬高竞争对手的进货成本,使得原本弱小的小超市在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本文通过对通道费这种零售商实现其买方势力的纵向限制手段的分析,认为零售业的买方势力的增长可能具有排斥零售行业竞争的效果,无论是零售商在具有对供货商绝对的讨价还价市场力量条件下收取统一的线性通道费,还是在只具有相对较强的买方力量情况下收取差别线性通道费,这种纵向约束方式均具有排斥市场竞争的效果,并且在收取差别通道费条件下,零售商还实现了纵向结构上租金的部分转移,即攫取了部分供货商利润,并且上游供货商的利润的损失无法转嫁给下游其他不具买方市场力量的零售商。上游供货商的利润的减少源于中间商品的批发价格的减少,这又使得下游零售商都从边际成本的下降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