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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经济开放和市场化改革的水平不断深化,产业集聚作为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与重新配置的一种地缘现象,其形成与变迁的内在机制一直是学术界和决策机构所关注的焦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经济地理学的开创与完善,突破了传统主流经济学以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为严格假设条件的限制,将空间因素纳入到主流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之中,在解释生产活动的地理分布规律及其行为机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已有的产业集聚机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对市场机制中的客观因素考察,而系统地分析政策或制度安排对产业集聚的影响却鲜有涉足。经验性直觉越来越多地告诉人们: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既能够从微观上影响企业的生产区位的选择,又能够从宏观上作用于产业的区位分布。强大的现实需求促使学界为其注入新的理论支撑与实证经验。为此,本文尝试通过历史解读、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探寻制度因素对产业集聚形成与变迁的作用机制。这项研究将不仅拓宽产业集聚机制的来源,而且为决策机构制定优化地区分工、促进产业发展制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证依据。本文首先从经济史的角度考察世界工业集聚中心形成与变迁的历史现象及其内在机制。世界工业集聚中心最早起源于英国,再转移到美国,日本也将继美国之后成为世界工业集聚的中心之一。通过分析世界环境和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情之后,发现世界工业集聚中心的形成与变迁虽然存在历史机遇,但在其背后必然有与历史机遇相匹配的政策或制度保障。除了国家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禀赋、劳动力、人口、交通基础设施、对外贸易等因素之外,一国构建的产权保护、贸易、金融、投资、教育等制度优势,能显著地刺激该国工业的发展,并逐步促成其成为世界工业集聚的中心。依据世界工业集聚中心形成与变迁内在机制的历史解读,本文借鉴了交易成本划分外生交易成本和内生交易成本的理论,将内生交易成本引入到新经济地理模型之中,并在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内分析内生交易成本对企业生产区位选择的作用机理,以此阐明地区的制度安排通过内生交易成本作用于产业集聚形成与变迁的微观机制。理论研究表明:内生交易成本亦是企业选择生产区位的重要因素,在地区的外生交易成本、地区支出水平和市场规模一定的条件下,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直接降低企业在该地区从事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内生交易成本,促使企业向该地区迁移并加快产业在该地区的集聚。再次,本文以制造业为分析对象,在控制自然因素、经济地理和新经济地理因素的基础上,将制度因素纳入构建产业集聚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之中,从国际层面和中国地区层面以及行业层面,实证分析制度因素对产业集聚的影响。一方面,国际层面的实证研究结论表明,一国的制度因素比地理位置更能显著地影响制造业向该国转移与集聚的水平,一国的投资政策越自由、税收政策和商业交易制度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越严格,越能提高制造业在该国的集聚水平。其中,以投资政策最为重要,其次是税收政策和商业交易制度,产权保护制度对提高集聚水平相对较弱但却很显著。另一方面,在对中国进行实证分析时,本文先通过有效地估计行业的赫芬达尔指数,采用了考虑企业规模和数量区位分布而建立的产业内集聚水平系数计算方法,对1986年至2006年我国制造业2位数20个分行业的集聚水平进行了动态测算,并经验地指出制造业整体及其大部分2位数分行业的集聚水平已从低度向中高度集聚水平迈进;技术密集型行业的集聚水平超过了资源密集型行业且已进入了高度集聚水平范围;在行业的地域分布上,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亦有明显差距,技术密集型行业大多集聚在东部地区且该地区的集聚优势在不断增强,与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则主要集中了资源密集型行业。接着,进一步地通过计量实证,分析反映中国地区经济开放与市场化进程的制度因素对制造业整体在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地区的影响程度。研究结果表明:从制造业整体的集聚水平上看,一个地区对生产者保护程度越高、投资政策越宽松、贸易政策越自由、劳动力流动管制越少以及企业融资越便利,越能吸引制造业整体向该地区迁移与集聚;从制造业整体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集聚水平上看,自由的贸易政策在所有的地区层面上能显著地提高制造业的集聚水平,宽松的投资政策能显著地提高东部和中部地区制造业的集聚水平,便利的企业融资制度能显著地提高中部地区制造业的集聚水平,而严格的生产者保护制度、宽松的劳动力流动和产品价格管制则能显著地提高西部地区制造业的集聚水平。此外,从制度因素对制造业2位数分行业的集聚水平的影响上看,一个地区的生产者保护制度越完善,越能吸引资本密集型行业集聚;地区的贸易政策、投资政策和劳动力流动管制程度等反映经济开放的制度越宽松,或是企业融资的便利程度越高,越能显著地吸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集聚;放松产品的价格管制,能显著地促进资源密集行业集聚。此外,中国的实证研究亦表明,中国直辖市的制造业集聚优势正在逐步弱化,他们更可能成为政治、文化与服务的中心。依据本文的经济历史考察、理论模型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我们认为,既为了加快现代工业化进程,实现大国的经济赶超,又为了强化地区之间专业化分工水平,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中国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产业的“双向转移与集聚”。中国要通过改善与创新制度环境,既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吸引先进制造业在本国集聚,又推动沿海地区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吸引制造业及其行业在与之对应地“外生比较优势”的地区集聚,发挥“内生比较优势”和“外生比较优势”的双重效应,优化本国产业的空间结构。为此,本文最后既从中国整体上进一步调整与改善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商业交易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提出可供决策部门参考的政策建议,又为中国地区加强生产者产权保护、提高经济开放水平、放松产品的价格管制以及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等方面,提出了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