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使得深度学习成为焦点热词,深度学习的方式也成为了终身学习的方式之一,身处教育领域的人们,更需要将深度学习作为常态化的教与学的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中要求要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并且要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但当前,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不完善,不足以达到以评价促发展的目的。基于此,本文在调研了目前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构建了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并通过实践证明了该体系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以期完善信息技术的科学评价体系,提升学生的深度学习能力。具体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如下: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理论和研究成果的梳理研读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全面、准确地把握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评价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发展动态,为本文研究提供思路借鉴。其次,调查目前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效果评价现状。分别从:教师基本情况调查;教师所在学校教学设施、会影响日常教学情况的因素、教材处理及课标理解的调查;目前信息技术课堂所采用评价体系的现状以及代课教师对深度学习了解的调查;对评价后评价者能够对教师进行教学反馈及意见指导的调查四个维度了解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评价现状;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数据统计与分析,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学校没有专门针对信息技术课的独立的评价体系,当前大多数学校所使用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不能全面和完善的进行评价,并且在评价的过程中,存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单一以及缺少依据和标准等问题,这些问题是之后体系建立的必然条件。再次,构建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研究评价体系。以培养高中信息技术课学生深度学习能力为目标,依据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理论,从遴选指标—确定指标—确定权重—修订完善四个步骤构建出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研究评价体系,在遴选指标时采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在大量文献基础上筛选出指标,对指标进行合并,最终得到三个评价对象,二十个一级指标及其对应的评价内容。在确定权重时采用决策与评价实验室法的量化研究方法,随后对该体系的评分标准及使用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构建了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最后,采用案例研究验证该评价体系的合理性、可行性与有效性。通过在某中学高一年级的信息技术课开展案例研究,将所构建的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研究评价体系应用于高中信息技术课堂中,通过课堂观察记录表、教师行为与评价体系对比的诊断日志以及对教师访谈的满意度调查,验证了本文所构建的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研究评价体系帮助教师将深度学习理念渗透入信息技术课教学中,提高了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效果,提升学生深度学习能力及核心素养;同时,证明了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研究评价体系的有效性。本研究以深度学习为理论基础,旨在为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评价提供完备的评价体系,通过量化与质化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构建出深度学习视阈下高中信息技术课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并将这套评价体系运用于教学实践,形成了一条较为严谨的研究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