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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规定中,营业执照既体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主体实施的公权力监管,又在私法层面上与商主体的商事能力休戚相关。营业执照制度,是我国保障商事信用的重要制度,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混乱以及对营业执照的功能定位模糊等原因,其在实践中和理论上都存在很大的缺陷,这严重影响着商事交易的安全与迅捷。本文将从民商法的角度对营业执照制度进行研究,溯源其理论脉络,厘清其规定混乱之处,再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立法构造建议,以期对我国营业执照制度的研究有所帮助。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在结构上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商事登记与营业执照制度基本问题分析。该部分主要论述以下问题:对营业执照制度的理论溯源、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中营业执照的性质、营业执照上需登记记载的事项、现行规定对营业执照的定位。
第二部分:营业执照相关制度存在的缺陷。该部分主要论述以下问题:商事登记公告与营业执照公示效力分析、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存在的缺陷、现行营业执照制度规定引发的公司设立与开业的冲突、营业执照制度对营业能力确认功能的质疑、公司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在实践中对商事交易的限制、国内现行吊销营业执照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三部分:其他国家、地区关于营业执照的立法体制比较。该部分主要论述以下问题:其他国家、地区关于营业执照性质的规定、商主体资格的取得、与吊销营业执照类似的解散公司制度分析、商主体资格的消灭、国家对商主体商业行为的监管、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第四部分:关于营业执照制度的完善及建议。该部分主要论述以下问题:对营业执照进行准确定性、确认营业执照的颁发对营业资格而非单纯主体资格获得的证明效力、放弃将营业执照制度作为商事行为能力(营业资格)证明的做法,建立商主体行为能力的公示制度、强化商业登记簿的使用制度,建立信用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