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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作用是通过二次分配的调节尽可能地维护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保障的核心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目前已经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朝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使我国原有的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公平性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公平问题不仅仅是城乡统筹、制度统一就能完全解决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之间的不公平性、代际的不公平性、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养老需求层次以及养老保障来源等方面的差异都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公平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立足于这一社会背景,运用文献研究、比较研究以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公平性的基本内涵、评价指标和构建原则入手,研究分析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现状,指出了这一制度还存在着外部不公平和内部不公平以及其他方面的公平性不足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本文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补贴、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用于保护城市和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应坚持城乡并重原则、内外兼顾原则和持续发展原则。本文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二者合并实施以后的新制度三个阶段梳理了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状况,认为现行制度基本体现了城乡居民参保机会公平、参保规则公平和参保结果公平。同时,本文也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公平性缺失现象,包括:制度外部不公平现象,体现在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等就业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差距大、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资源分配不均等以及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水平差异大等方面。制度内部不公平现象,体现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需求不一致、城乡居民对制度公平的感受不一致以及城乡居民养老金费用来源存在差异等方面,而现行制度设计并未考虑这些因素。此外,还有因收入分配逆向调节、保障水平偏低,居民逆向选择等引发的不公平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升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的对策,主要有:树立养老保险公平的理念、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增强制度激励、渐进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与城乡居保的制度整合、发展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注重城乡居保制度可持续性。